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02元/股”调整为“7.28元/股”。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211,326,283股”调整为“203,778,915股”。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148,351.0507万元”调整为“148,351.0501万元”。
4、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具体条款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6.14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发行前,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前述方法所确定的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19,923,658.88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00元/股,调整为6.90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7.00元/股-0.095元/股=6.905元/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34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02元。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905元/股,调整为7.02元/股。
发行前,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11,326,283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1,562,673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189,763,610股。
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基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166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3939元。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45,170,744.96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02元/股”调整为“7.28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211,326,283股”调整为“203,778,915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
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前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每股发行价格(并向下取整)=[148,351.0507万元/(7.28元/股)]=203,778,915股。
3、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
由于发行数量向下取整的原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148,351.0507万元”调整为“148,351.0501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
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12月20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2号)。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