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2024-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未对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分配利润做出规定。

2、本次分红的最终金额以实际分配的金额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0月16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4年10月18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分配期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10月1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以中登确认的结果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

2)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westleadfund.com。

3)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