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9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年9月27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确认《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0月14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步高”变为“ST步步高”,股票代码仍为“00225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3、公司股票将于2024 年 10月1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10月16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步高”变更为“ST步步高”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251”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10月16日
5、日涨跌幅限制: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年10月26日,湘潭中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1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0月3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步步高”变更为“*ST步高”,股票代码仍为00225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9月27日,步步高股份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24号《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步步高股份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于同日出具了《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于2024年10月14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六、公司股票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前述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在情形消除时及时向深圳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七、其他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