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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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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202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8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金宏转债”按照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调整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26.97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9.07元/股

● 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4年10月16日

● “金宏转债”自2024年10月15日停止转股,2024年10月16日起恢复转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26,119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经计算,“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0日起由27.48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9日起由27.12元/股调整为26.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依据

根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9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提交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97元/股向下修正为19.07元/股。

四、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结果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9.0612元/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8.971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97元/股向下修正为19.07元/股。

调整后的“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6日起生效。“金宏转债”自2024年10月15日停止转股,2024年10月16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金向华先生、金建萍女士、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顾悦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朱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陈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金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六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惠根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戈惠芳先生、张凤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戈惠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金向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师东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康立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宗卫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陈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康立忠先生、宗卫忠先生、陈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内审负责人聘任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昝锡锤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昝锡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卞海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卞海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卞海丽女士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董一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柳炳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办公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康立忠先生简历

康立忠,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3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商务代表、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主管;2014年11月至2021年5月历任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拓展经理、电子气业务线华南区总经理、电子气业务线华中区总经理、通用工业业务线华南区总经理;2021年6月入职金宏气体;2022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

宗卫忠先生简历

宗卫忠,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991年6月至1996年10月就职于苏州市乡镇工业局财务处;1996年11月至2000年2月历任中信实业银行城东办事处信贷员、城东办事处信贷科长、苏州园区支行行长助理;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AB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3年1月至2012年8月历任光大银行苏州观前、金阊、常熟支行行长;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西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历任中信银行苏州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广发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苏州瑞鹏信息技术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入职金宏气体;2022年4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

陈 莹女士简历

陈莹,女,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证券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监、项目投资部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会秘书。

昝锡锤女士简历

昝锡锤,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1996年9月至1998年1月就职于南通证大电子铝材有限公司,任行政部专员;1998年2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红桃K集团江苏总公司任财务专员;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苏州维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任财务专员;2005年7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苏州台家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0年8月起就职于金宏气体,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集团财务部经理、审计部总监;2024年7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内审负责人。

卞海丽女士简历

卞海丽,女,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任客户经理;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就职于苏州法兰克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24年3月起就职于金宏气体任证券部副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本次会议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后的第一次会议,为尽快实现第六届监事会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同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戈惠芳先生主持,主持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免通知事项进行了说明,与会监事均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选举戈惠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5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本次会议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后的第一次会议,为尽快实现第六届董事会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同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金向华先生主持,主持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免通知事项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议推选金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陈忠先生、丁维平先生、朱谦先生,其中陈忠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金向华先生,其中丁维平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谦先生、陈忠先生、金向华先生,其中朱谦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金向华先生、丁维平先生、朱谦先生,其中金向华先生为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六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拟聘任金向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及康立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宗卫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拟聘任陈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其中陈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4.01 关于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02 关于聘任师东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03 关于聘任康立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04 关于聘任宗卫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05 关于聘任宗卫忠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06 关于聘任陈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昝锡锤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卞海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卞海丽女士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9.0612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8.9710元/股,本次修正后的“金宏转债”转股价格不应低于19.0612元/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拟将“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97元/股向下修正为19.07元/股。

董事长金向华、董事金建萍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此议案关联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金宏转债”的股东回避表决。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5及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4涉及关联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金宏转债”的股东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彤、蔡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