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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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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科苑”)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展想”)、合肥原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原橙”)合计持有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6,191,034股,占公司总股本6.17%。其中,共青城科苑持有公司股份16,097,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共青城展想持有公司股份8,460,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合肥原橙持有公司股份1,632,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上述股份为共青城科苑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展想、合肥原橙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8日起上市流通。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芯动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338,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2%。上述股份为北京芯动能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4月1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共青城科苑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71,91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具体减持信息如下:

共青城科苑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3,886,87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其中,预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295,62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1%。预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2,591,24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1%。共青城展想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2,039,01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8%。其中,预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679,67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6%。预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359,34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2%。合肥原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446,03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1%。其中,预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48,67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3%。预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297,35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7%。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因自身资金需求,北京芯动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6,371,91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123,9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247,9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自主行权、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公司于近日收到共青城科苑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芯动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等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共青城科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57,000股;过去12个月内北京芯动能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等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共青城科苑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本企业于英集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所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北京芯动能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