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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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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晓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乙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晓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晓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晓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9日

至2024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4年10月24日前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zqb@ctny.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大渡河公司”)增资2.48亿元。国能大渡河公司为川投能源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关联董事,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国能大渡河公司增资2.4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能大渡河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10月12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0月14日经第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分别为公司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砻江公司”)增资、向国能大渡河公司增资以及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向雅砻江公司增资的协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副总经理杨平、王行仁为国能大渡河公司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能大渡河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5361022N

3.注册资本:1760279.0258万元

4.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6日

5.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7号

6.法定代表人:杨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底,国能大渡河公司总资产1190.17 亿元,净资产271.85亿元,营业收入96.96亿元,净利润19.25亿元。

9.主要股东:国电电力持股80%,川投能源持股20%。

三、增资标的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80%

营业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783561.9082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1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

四、增资方案介绍

标的公司:国能大渡河公司

增资方一:国电电力

增资方二:川投能源

现有股东方一:国电电力

现有股东方二:川投能源

公司拟与国电电力共同对国能大渡河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2.38亿元,公司拟对国能大渡河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2.48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能大渡河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大渡河公司主要负责大渡河干流17个梯级水电站的开发利用。增资国能大渡河公司利于加速推进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对于保障基地建设资金需要、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服务股东方长远利益均具有重要意义。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交易;公司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增资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1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16 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0月14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41,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1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实施期限

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动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通过适度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本次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综上,保荐人对川投能源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3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9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子公司四川田湾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增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其开发建设进展及长远规划。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与国投电力签订向雅砻江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本次增资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各方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应当回避的关联董事已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回避表决。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改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计划和方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本部年度融资计划的修改是为了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7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一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1-9月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9月,公司控股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43.45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8.87%;上网电量42.77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9.33%;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217元/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0.93%。

2024年1-9月,公司控股水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41.19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8.00%;上网电量40.53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8.46%;水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201元/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55%。

2024年1-9月,公司控股光伏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2.26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7.68%;上网电量2.24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28.00%;平均上网电价0.502元/千瓦时(含国补),同比上年降低19.42%。

公司控股企业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

注:公司并购的控股企业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于1月31日财务并表并纳入本报告统计。

2024年1-9月发电量、上网电量增长的原因:

公司控股水电企业所在流域来水好于去年同期和多年平均,发电量、上网电量有所增长。

公司新增控股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带来光伏发电量、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024年1-9月光伏平均上网电价下降的原因:

本期公司电力营销工作情况正常,导致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有所下降的原因:一是光伏项目受广西地区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影响,二是1月31日并表的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上网电价低于存量项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5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雅砻江公司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拟签署《关于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协议约定共计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砻江公司”)增资150亿元人民币,由国投电力和川投能源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52%:48%)出资,即国投电力出资78亿元人民币,川投能源出资72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协议签署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进雅砻江流域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国投电力与公司协商,拟同比例对雅砻江水电增资,并签订《关于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对本次出资事宜进行约定。

国投电力与公司本次拟共计向雅砻江水电增资150亿元人民币,由国投电力和川投能源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52%:48%)出资,即国投电力出资78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72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公司与国投电力将根据雅砻江水电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对雅砻江水电出资。在上述增资总额内对雅砻江水电增资时,双方根据雅砻江水电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增资金额,并以雅砻江水电股东会决议的增资金额、增资时间和资金用途等对雅砻江水电进行出资

本次协议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于2024年10月12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0月14日经第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长吴晓曦先生,董事张昊先生,杨洪先生为雅砻江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孙文良先生为雅砻江公司总经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雅砻江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故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70221H

3.注册资本:4,46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5年3月1日

5.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88号

6.法定代表人:郭绪元

7.经营范围:(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从事雅砻江流域水电站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从事为水电行业服务的咨询、物业等相关业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电力销售;商品批发与零售;住宿业;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底,雅砻江公司总资产17,919,457.41 万元,净资产6,793,288.58万元,营业收入2,448,541.12万元,净利润865,795.90万元。 截止2024年6月末,雅砻江公司总资产17,952,823.10 万元,净资产6,639,633.87万元,营业收入1,136,735.79万元,净利润440,499.21万元。

9.主要股东:国投电力持股52%,川投能源持股48%。

三、增资标的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2%

营业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及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开发和经营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45417.9797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绪元

成立时间:1996年06月18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11层1108

四、增资协议介绍

(一)协议主体

甲方: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郭绪元

乙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曦

(二)增资金额

1、甲、乙双方同意,将对雅砻江水电按各自持股比例(52%:48%)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亿元整),其中甲方增资人民币78亿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亿元整),乙方增资人民币72亿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亿元整),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甲、乙双方用于增资的资金为其合法的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2、甲、乙双方同意,本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增资的具体金额、增资时间等将由双方根据雅砻江水电的实际资金需求另行协商,并以雅砻江水电股东会决议或者双方另行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三)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乙双方相互保证,其已经就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以确保有权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约定。

2、甲、乙双方相互保证,签署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与其已经签署的其他合同或协议相冲突。

3、甲、乙双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生效。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须签署书面协议。

3、甲方与乙方可以就增资具体事宜以及与增资事宜相关的事宜签署补充协议。

(六)保密

增资所有条款及增资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甲、乙双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甲、乙双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及有权知情的人员以外的第三方知晓其内容。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西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其它各项条款。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雅砻江公司增资事项是基于雅砻江水电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一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交易;公司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电力签订向雅砻江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与国投电力签订向雅砻江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各方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2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9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子公司四川田湾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

1.田湾河旅游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由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2.田湾河旅游公司参股股东石棉县坤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鑫公司”)以实物增资,即以其现持有的神龙温泉实物资产(国资系统备案价2970.14万元)作价增资注入田湾河旅游公司。

3.田湾河公司按照与坤鑫公司、田湾河旅游公司三方签订的增资协议,在神龙温泉完成工商变更后,以同比例增资原则向田湾河旅游公司注入资本金3780.18万元。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向国能大渡河公司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2.48亿元。

本提案会前已经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电力签订向雅砻江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与国投电力签订《关于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事宜之协议》。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晓曦、张昊、杨洪、孙文良回避表决。本提案会前已经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雅砻江公司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

公司继续在15亿元以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

本提案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计划和方案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修改2023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公司本部2024年度融资提案,其中:

1.公司本部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由90亿元调增为98亿元;

2.调整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额度:由注册并发行不超过30亿元改为注册并发行不超过50亿元;

3. 调整发行中期票据与公司债的期限:期限由不超过5年改为不超过15年。

4.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提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提案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提案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8)。

以上提案第二、三、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