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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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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202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每股发行价88.00元,募集资金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92,830,452.00元(税款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情况

(1)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4,249.83万元,累积投入进度50.89%,现拟将该项目中设备购买费、软件购置费用、推广费用三项支出科目进行变更,全部变更为药物分子砌块业务的原材料采购,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完成后,公司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研发实验室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研发实验室项目” 项目中已使用募集资金1,986.32万元,累积投入进度26.71%,现拟将该项目中设备购买费支出科目进行变更,变更为研发人员费用,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完成后,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其中“研发实验室项目”中研发人员费用,由研发人员所属的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进行支付。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募投项目系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

1、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主要系:1)公司结合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持续扩充新型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产品品种,需增加相关原材料投入;2)分子砌块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环境以及自身发展战略后,拟减少该项目固定成本投入,控制相关成本;3)受到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设备采购及投入的进度相对较慢;4)公司深耕药物分子砌块市场多年,已具备一定知名度,为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原推广费投入支出进行变更。

2、研发实验室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主要系:公司受到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设备采购及投入进度较慢;同时公司为保持产品竞争力与研发技术水平,公司持续加大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产品的开发力度,持续扩充新型产品品种,保持公司研发技术水平。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中设备购买费支出变更为研发人员费用。

综上,为保证募集资金科学合理的使用,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此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相关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支出科目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用银行远期结售汇、掉期及期权等外汇衍生品工具。涉及的外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英镑和港币。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

(三)授权事项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交易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操作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存在因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二)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工具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工具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审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制订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外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部分城商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管理制度》及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提前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媚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25,464.2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11% (未达到30%)。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2,830,452.00元(税款人民币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874,642,765.06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5,464.2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1%。(未达到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464.2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464.2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但现金管理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2,830,452.00元(税款人民币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874,642,765.06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及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动向,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30日

至2024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3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 1、2 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请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联系电话:021-61601560

电子邮箱:ir@bidepharmatech.com

联系人:於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103名,注册会计师70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7)业务信息:中汇2023年度业务收入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涉及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3年度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资质、业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汇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服务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个会计年度。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