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公告编号:2024-040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30日 8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30日
至2024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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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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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2),并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之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5:30)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二)出席登记
1.拟出席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但出席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4.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证券投资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邮编 100070)
2、联系部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联系电话:010-83777888
4、传真:010-83777603
5、电子邮箱:ztgyir@crhic.cn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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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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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4-039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召集人向全体董事作了说明,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议案》。同意:1.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永续类债券产品,并同意相关授权事项;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发行批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及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赎回选择权、是否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及其相关内容、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管理及具体用途、偿付顺序、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办理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并按时缴纳会费(如需),注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会员并根据实际发行规模缴纳簿记建档费(如需),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票面利率调整(如有)等事宜;
4.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行的相关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及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存续期内的其他事项;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有关的事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暨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1.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启动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关联方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本”)作为代理人的方式,以公司应收账款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参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其中优先级证券向市场化主体按照市场利率进行销售,次级证券主要由中铁资本负责对接基金、信托或其他投资者持有。2.与中铁资本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服务合同》和《应收账款债权和/或工程尾款债权转让委托书》(具体以实际签署为准)等文件,授权并批准中铁资本签署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承诺函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3.根据交易结构安排,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增信或公司利用自身信用进行增信。4. 中铁资本作为代理人和资产服务机构,按照0.2%/年收取代理服务费。5.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全部相关事宜。由于董事杨峰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清算退出参股公司四川蓉铁的议案》。同意公司清算退出参股公司四川蓉铁绿色新材料有限公司。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4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