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8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关于民主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协商,全体到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任金凯先生、周振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任金凯先生,男。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2年12月至今任职于永信至诚,现任公司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金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振芳女士,女。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6年12月至今任职于永信至诚,现任公司资金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振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7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
至2024年11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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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相关关联方对议案1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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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箱:yxzc@integritytech.com.cn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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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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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4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2]1-11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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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842.6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8,729.92万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以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将上述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1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11月1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晶晶先生、陈俊先生、张凯先生、杨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姜登峰先生、吕文栋先生、姜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其中,吕文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进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杨女士、陈芳莲女士、段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满足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个人简历
蔡晶晶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计算机技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晶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631,237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陈俊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个人简历
陈俊先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计算机技术与应用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13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47,713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蔡晶晶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个人简历
张凯先生: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2013年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CT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个人简历
杨超先生: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2018年4月至今,任职于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业务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职于深圳昂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中科实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天空卫士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银基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持股5%以上股东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业务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个人简历
姜登峰先生: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博士。2002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登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个人简历
吕文栋先生: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2006年5月至今任职于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任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文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个人简历
姜朋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2月至2022年5月,任职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PMO总监、VCERT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个人简历
李杨女士: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6年12月至今任职于永信至诚,现任公司产销运营管理中心运营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个人简历
陈芳莲女士: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2017年11月至今任职于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风控负责人;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芳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持股5%以上股东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风控负责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个人简历
段建伟先生: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2年4月至今任浙江赛智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总监;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建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5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6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稳健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本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营运流动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稳健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3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2]1-11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信托类产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而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2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于2024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研发投入环境变化、整体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未实施新项目,有利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本次延期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2、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0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杨女士、陈芳莲女士、段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候选人提名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的规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