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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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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2024-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12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15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在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授权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

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

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47,5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7.95元/股。

7、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

8、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3、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

4、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8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9.49元/股。

6、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

7、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总数为13.69万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13名参与对象授予全部预留份额,授予规模占本持股计划总规模的20%。本次授予对象均为公司监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留份额的最终认购人数及认购股份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为7.69元/股。

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总数为12万股,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9名参与对象授予全部预留份额,授予规模占本持股计划总规模的20%。本次授予对象均为公司监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留份额的最终认购人数及认购股份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为9.23元/股。

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三、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预留份额锁定期

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标的股票均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二)预留份额考核归属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对应公司层面的考核期间分为2024年-2026年、2024年-2027年、2024年-2028年三个时间区间,根据相应时间区间的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注:上述“累计净利润”是指对应时间区间内,各个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的加总。其中,“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若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若出售股票所获资金不足,则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补足。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个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份额×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指定将该部分份额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已定持有人或其他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单一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由受让人返还该员工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或将该部分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并按照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属于公司。若出售股票所获资金不足,则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补足。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参与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12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15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召开当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缪蓉蓉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韩笑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含预留份额)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12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15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召开当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含预留份额)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11.89元/股调整为11.63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12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15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

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

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47,5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7.95元/股。

7、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3、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

4、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8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9.49元/股。

6、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

(三)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3、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

4、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以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含预留份额)由11.89元/股调整为11.63元/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情况

根据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一)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购买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7.95-0.26=7.69元/股

(二)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购买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9.49-0.26=9.23元/股

(三)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含预留份额)进行调整,将购买价格由11.89元/股调整为11.63元/股。购买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11.89-0.26=11.63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