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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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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42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毛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758,482,776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91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252,885,7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4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9,321,2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7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564,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1.01选举毛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74,9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53,6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609%。

毛海波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56,9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5,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57%。

吴刚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武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56,9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5,6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55%。

张武军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朱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57,4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6,1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702%。

朱立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华绍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56,9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5,6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55%。

华绍广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莫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56,98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5,72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69%。

莫磊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2.01选举林钟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56,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5,6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58%。

林钟高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乔利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56,92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5,6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52%。

乔利杰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刘先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0,356,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5,6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51%。

刘先松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3.01选举常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250,356,9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5,68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58%。

常军先生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志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250,357,43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036,1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95%。

张志芳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律师、柴佳欣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4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毛海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毛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毛海波先生(主任委员)、乔利杰先生、刘先松先生、朱立女士、吴刚先生

审计委员会:林钟高先生(主任委员)、刘先松先生、华绍广先生

提名委员会:乔利杰先生(主任委员)、林钟高先生、朱立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先松先生(主任委员)、林钟高先生、乔利杰先生、张武军先生、莫磊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吴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余进先生、章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唐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章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聘任裴晓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聘任孙汝跃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毛海波先生 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双学士。北京钢铁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东北工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1985年参加工作,先后任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技术员,中试厂经营科副科长,中试厂供应科科长,经营科科长,1994年2月至1994年9月任郑州三合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从1994年9月以后,一直就职于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历任中试三厂副厂长,产业处副处长,产业处处长,质检中心常务副主任,材料实验室主任,院长助理、质检中心主任,副院长、质检中心主任。2010年6月,任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院长、党委书记,2017年9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6月辞去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毛海波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毛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毛海波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266,000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8,220股。经核查,毛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吴刚先生 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公司子公司中钢天源(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吴刚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吴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吴刚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173,000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910股。经核查,吴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余进先生 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11年12月毕业于河海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华东地勘综合大队员工,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南京分院质检科长、车间主任。2002年3月公司成立时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下属分公司南京磁性材料厂质检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兼任江苏海天金宁三环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进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余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余进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184,000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3,280股。经核查,余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章超先生 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3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2003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2007年11月兼任公司综合部负责人,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兼任公司董事,2017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起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2023年7月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章超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章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章超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173,000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910股。经核查,章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唐静女士 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1998年7月至2020年2月,先后担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上市办主任、财务总监,2020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唐静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唐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唐静女士持有中钢天源股票173,000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910股。经核查,唐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裴晓东先生 1970年1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共党员。1993年7月毕业于南方冶金学院建设系选矿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获工学学士学位;后在职攻读吉林大学地质工程专业,2000年12月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于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参加工作,曾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团委副书记、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钕铁硼厂厂长,技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2022年6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院长(主任)。

裴晓东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裴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裴晓东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150,000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500股。经核查,裴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陈健先生 男,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7月在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曾任公司机关团支部书记、财务部职员、主办,证券投资部主办、主管。现任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兼任团委副书记。

孙汝跃先生 男,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审计师。1998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科员、法律顾问室主任(兼任团委副书记)、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主管、法律顾问、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孙汝跃先生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4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的监事常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常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常军先生 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工业财务会计专业毕业,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钢国际旅行社财务部副处长,中钢集团财务部费用处副处长、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中钢集团资产财务部财务外派货运财务部经理,中钢股份资产财务部外派货运财务部经理、资产财务部会计评价处经理、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中钢集团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中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钢集团审计部总经理,中钢集团资产财务部总经理,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常军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常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常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核查,常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4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毛海波先生(董事长)、吴刚先生、张武军先生、朱立女士、华绍广先生、莫磊先生。

2、独立董事:林钟高先生、乔利杰先生、刘先松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无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毛海波先生

委员:乔利杰先生、刘先松先生、朱立女士、吴刚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钟高先生

委员:刘先松先生、华绍广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乔利杰先生

委员:林钟高先生、朱立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先松先生

委员:林钟高先生、乔利杰先生、张武军先生、莫磊先生

三、第八届监事会成员

常军先生(监事会主席)、张志芳女士、邢磊先生,其中邢磊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监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吴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余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章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唐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裴晓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陈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汝跃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章超先生、陈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秘书章超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5-5200209

联系传真:0555-5200222

电子邮箱:zhangc@sinosteel.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证券事务代表陈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5-5200209

联系传真:0555-5200222

电子邮箱:935011880@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五、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董事王云琪先生、芮沅林先生,原独立董事杨阳先生、唐荻先生,原监事会主席王守业先生、监事刘本军先生届满离任,上述人员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任职期间为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营发展等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4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邢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邢磊先生将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邢磊先生 199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劳动关系协调师技师,201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职员,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合署)职员,现任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合署)主办、机关工会主席、机关团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