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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调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16日起,对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由0.60%/年调整为0.20%/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对应《基金合同》正文修订内容进行修改。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符合相关法律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披露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3、上述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4年10月16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