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8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00,921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73,118,861.40元=3,731,188,614股×0.1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999678元/股=373,118,861.40元÷3,732,389,535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73,118,861.40元÷3,732,389,535股*10=0.999678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678。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9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预案披露时的3,732,615,535股减至3,732,389,535股,减少股本226,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00,921股后的3,731,188,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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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9月29日至登记日:2024年10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00,921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73,118,861.40元=3,731,188,614股×0.1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999678元/股=373,118,861.40元÷3,732,389,535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678。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35.75元/股调整至35.6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10月23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5.7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5.65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6.0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自2024年6月13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由36.00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为此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5.75元/股调整为35.6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373,118,861.40元÷3,732,389,535股=0.0999678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5.75元/股-0.0999678元/股≈35.6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6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220,19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610,09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