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4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董事牛国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杨玉峰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吉电股份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吉电股份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类REITs,注册及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1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务的公告》(2024-080)。
(二)审议《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6,363.006746万元。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81)。
(三)审议《关于采取解散清算注销方式清理乌鲁木齐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采取解散清算注销方式清理乌鲁木齐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减少公司企业层级和法人户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同意采取解散清算注销方式清理乌鲁木齐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吉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成立。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4年10月1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4人。监事刘阳女士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监事杨青春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民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6,363.006746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8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
REITs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所属子公司“阜新杭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和县吉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池州市欣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池州中安绿能香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田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霍城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察布查尔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项目公司”)持有的“杭泰光伏项目、和县考塘风电项目、乌沙西湖光伏项目、池州东至风电项目、皮山农场一期光伏项目、华光霍城光伏项目、察布查尔光伏项目”作为标的资产(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产品名称以专项计划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4亿元。
2.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吉电股份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融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尚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要素
1.挂牌场所: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2.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参考底层项目估值、交易所审批和投资者意见,以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3.底层资产:项目公司因享有标的项目电费收费收益权所产生的现金流资产;
4.产品期限:预计18年,存续期内每3年设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期,具体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年限情况以此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5.融资架构:由吉电股份并表子公司、原始权益人、吉电股份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原始权益人将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类REITs产品;类REITs成立日,计划管理人以该笔资金向合伙企业实缴有限合伙份额出资。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实缴出资后,一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项目公司99.99%的股权;二是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6.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发行为准;
7.目标投资者: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8.还本付息安排:初步设定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按年还本付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参与期间分配,期末参与剩余资金分配,具体以监管审批为准;
9.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现金流;
10.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二)底层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底层资产包括项目公司持有的七处风力、光伏资产,总装机容量为280MW。
(三)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合伙企业
由吉电股份、吉电股份并表子公司吉电通化河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各方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以届时实际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2.发行类REITs产品募集资金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将LP1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类REITs产品。类REITs产品设立日,计划管理人以该募集资金向合伙企业实缴LP1有限合伙份额出资,并承担合伙协议项下LP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构建底层资产
合伙企业收到实缴出资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并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等。
三、本次发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发行类REITs,吉电股份可盘活存量资产,引入低成本权益资金用于清洁能源项目的资本金出资,拓宽清洁能源投资的资金来源,有力支持未来发展。本次类REITs业务的开展,可实现公司引入外部权益资金的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扩大公司投资发展空间,有助于显著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实现降碳减排高质量发展。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
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所属企业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吉电绿氢公司”)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院”)提供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6,363.006746万元。
2.大安吉电绿氢公司是吉电股份所属企业,山东院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山东院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山东院为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雷鸣
注册资金:42,857.1429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测绘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闵子骞路106号
2.经营情况
2024年9月末,山东院资产总额104.7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9.4亿元,净利润3.82亿元。
3.国家电投集团持有其母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92.0545%股权,山东院是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山东院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山东院向公司所属企业提供的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总价6,363.006746万元,为固定总价合同。
1.承包范围:吉电股份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服务。
2.工程工期:吉电股份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5天。
3.付款方式:均为里程碑节点进度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山东院同时具备电力、新能源、化工等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以及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在物资采购方面具有专业化团队,工程管理要求与公司内部管理要求高度一致。
公司所属企业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与山东院发生的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有助于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供优质工程服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六、2024年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议案审议前,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4,896.6481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所属企业与山东院发生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业务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通过招标方式确认。山东院同时具备电力、新能源、化工等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以及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有助于进一步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供优质工程服务。对吉电股份的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吉电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