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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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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

至2024年11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10月30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登记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邮编:315402

电话:0574-62590629

传真:0574-62590628

电子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联系人:凤仪亭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6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方芳女士、周宝聪先生、王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方芳女士、周宝聪先生、王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轶女士、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因此,同意提名陈轶女士、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朱雪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雪芬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现任公司高级业务员、公司监事。

朱雪芬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方芳女士、周宝聪先生、王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轶女士、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应叶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析女士、吴锦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雪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立锋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神通福博科传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烟台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神通模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神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余姚市鹿亭香泉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宁波丰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方立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非独立董事方芳女士系兄妹关系。方立锋先生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18%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86%。方立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朱春亚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大学教师,敏实集团有限公司CHO等。现任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朱春亚女士直接持有180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1%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86%。除此之外,朱春亚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方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宁波神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监。现任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萨尔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东汇电气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

方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方立锋先生系兄妹关系,方芳女士持有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67%出资份额;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4,590,323股,占总股本的15.16%。方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周宝聪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安捷制动器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及技术中心总监,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监、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光电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周宝聪先生直接持有36.31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86%。除此之外,周宝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王欢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自动化部经理、公司制造技术部副总监,现任公司研发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王欢先生直接持有45.50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轶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海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风控合规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

陈轶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应叶萍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机械施工公司财务处处长、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浙江华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杭州泰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顾问。

应叶萍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陈斌波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营销副总经理、东风汽车公司产业政策研究室筹建负责人、敏实集团CEO兼CMO兼客户发展中心总经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CEO,现任武汉汽车行业协会会长、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斌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析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采购副经理。现任公司供应链总部研发采购二部经理、公司监事。

张析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吴锦利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薪酬管理部副经理、公司监事。

吴锦利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朱雪芬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现任公司高级业务员、公司监事。

朱雪芬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7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析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析女士、吴锦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