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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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7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投资”)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获悉海益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海益投资持有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从6.50%下降至5.50%,变动达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76210086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新和居小区4号楼1层10号商铺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新和居小区4号楼1层10号商铺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6月3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实施前,海益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3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海益投资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海益投资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海益投资在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0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减持后海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5.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海益投资无一致行动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海益投资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6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地投资”)将其持有的全部282,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25%)无偿划转至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矿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新矿集团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矿集团通知,获悉其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24〕261号),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5.25%股权无偿划转至你公司事项,符合我委关于深化改革、压减法人层级的相关要求。请你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有关规定,履行划转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上述股份划转经批准实施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新疆国资委,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矿集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