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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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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4-06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参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吴黎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吴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4-06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下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参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纪绍思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纪绍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德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为:纪绍思、李学刚、何平,其中纪绍思为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李学刚、李守兵、何平,其中李学刚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赵敏、李守兵、纪绍思,其中赵敏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守兵、赵敏、何平,其中李守兵为召集人;

5.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纪绍思、赵敏、杨德金,其中纪绍思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同意聘任纪绍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同意聘任杨德金先生、尹翔先生、麻竹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明仲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刘文学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李焕平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前述聘任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刘文学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同意聘任李焕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任梁东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纪绍思先生: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贵州盘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土城矿副矿长,公司人社部副主任、调度信息中心副主任,金佳矿党委委员、代理矿长、矿长,火铺矿党委委员、矿长,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杨德金先生: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贵州盘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火铺矿副矿长,山脚树矿党委委员、副书记、副矿长、矿长,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尹翔先生: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贵州盘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城矿副矿长、生产管理部副主任,盘江煤电集团新井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行政工作),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月亮田矿矿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麻竹林先生: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贵州遵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盘江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老屋基矿调度室主任、通风副总工程师、矿井通风部副主任工程师,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通风部副主任,公司驻山脚树矿安监处处长、山脚树矿副矿长、矿井通风部主任、安监局局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明仲先生:男,汉族,1979年12月出生,贵州安龙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安监局总工程师,金佳矿总工程师、党委委员、矿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文学先生: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贵州盘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曾任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博大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财资部副主任、财资部主任,贵州黔桂公司发电分公司财资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资部主任,贵州盘江电投发电公司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资部主任、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李焕平先生:男,汉族,1987年4月出生,湖北广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201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

梁东平先生:男,布依族,1973年12月出生,贵州兴仁人,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证券部科长、证券事务部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盘江股份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杨德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投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王爽先生、胡方舟先生、独立董事赵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房易霖女士、张丽莉女士、晏定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焕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1,045,320,262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鹏鹤、陈志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