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降低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同时对《基金合同》和《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降低相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费率由0.7%降低至0.35%,托管费率由0.2%降低至0.1%。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2、《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本次下调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