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以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9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34号)批准,于2014年11月14日成立,基金管理人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10月18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4年10月1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59-5531)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关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调低A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0月18日起,对旗下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346)后,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1.新增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
(1)申购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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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4. 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2)其他销售机构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二、调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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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即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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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调整,由“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修改为“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四、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更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及基金管理人联系人。
五、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附件2《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上述修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4年10月18日起生效。与此同时本公司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查询相关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5 9553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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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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