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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从生产工艺来看,样板产品的定制化要求更高,且研发早期的产品对于技术创新要求较高。除了普通工艺外,涉及的特殊工艺较多。公司产品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特点,公司年交付PCB产品型号接近10万款,公司在与众多PCB专业客户的合作和多产品型号交付过程中,形成了涵盖特殊工艺或特殊材料的中高端PCB工艺制程能力。公司主要工艺技术紧跟市场前沿,各项技术指标保持行业主流水平。

(4)客户数量和涉及的行业领域众多,客户粘性较强,以及销售区域覆盖广泛

PCB作为电子信息产品的基础性元器件,其性能和稳定性将直接影响整个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对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下游应用市场,公司面对的均为PCB业内专业客户,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尤为重要。报告期内,公司服务的活跃客户近3,000家,其中100余家上市公司和数百家“专精特新”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基于公司庞大的新老客户群体,公司将通过充分挖掘原有客户的需求,以及开拓新增客户的市场领域,为公司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公司销售区域覆盖广泛,不依赖少数销售区域。

(5)公司创始团队行业资历较深,人才队伍稳定

公司创始团队于2004年创立强达电路,公司创始团队成员来自于深南电路、崇达技术等PCB行业内优质的上市公司,具有二十年以上PCB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管理经验。经过数年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和长期稳定的专业人才团队,在PCB领域积淀了深厚的技术和经验。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稳定,人才流失率低,大部分管理和技术人才在公司拥有十年以上的任职经历,保障公司持续和稳定地发展。

(6)三大生产基地将相互补充、相互协同

未来IPO募投项目南通工厂建成后,公司将形成深圳工厂、江西工厂和南通工厂三大生产基地。其中,深圳工厂主要定位中高端样板,江西工厂主要定位快速交付的小批量板,南通工厂主要定位新兴产业应用的中高端小批量板,三大生产基地面向具有一定差异化的客户、区域和产业领域,相互补充、相互协同。南通工厂定位于高多层板、HDI板产品,南通项目与PCB市场发展高度契合,是公司中高端小批量产线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有深圳和江西生产基地相互协同,并将按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标准建设,有利于促进公司创新技术工艺和丰富产品矩阵,以及进一步提升PCB生产工艺的新质生产力。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空间和竞争格局

发行人所属PCB行业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及发展前景分析如下:

1、整体PCB市场空间及成长情况,公司所属PCB行业为基础电子元器件,下游市场空间巨大

(1)全球PCB产值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

根据Prismark数据,预测2024年PCB市场全球产值约为730.26亿美元、同比增长5.05%。长期来看,全球PCB市场产值将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预测2028年的全球PCB产值将达到904.13亿美元左右,2023-2028年全球PCB产值的预计年复合增长率达5.40%。

全球PCB市场产值及增长率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Prismark、Wind数据库

(2)我国PCB产业持续保持全球制造中心地位,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技术和规模的快速发展,2008年以来PCB全球产业逐步向中国大陆转移,中国大陆PCB产值占全球PCB产值的比例快速增长。根据Prismark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大陆PCB产值为150.37亿美元,占全球PCB产值的比例为31.11%,2023年中国大陆PCB产值为377.94亿美元,占全球PCB产值的比例为54.37%。中国大陆已经成为全球PCB生产中心,PCB产值占据全球市场的半壁江山,且仍然将呈稳步增长趋势。根据Prismark预测,我国大陆地区将继续保持全球制造中心地位,PCB市场产值2028年将达到464.74亿美元,我国PCB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公司迎来新兴市场空间

PCB作为电子产品和信息基础设施不可缺少的基础电子元器件,国家主要政府机构陆续颁布规范和促进PCB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019年以来,国家主要政府机构陆续颁布《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一系列促进PCB行业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公司将迎来新兴市场空间。

2、样板和小批量板产品特点、市场竞争情况及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

(1)样板和小批量板与大批量板产品存在显著差异

PCB型号众多,通常可以按照订单面积、产品层数、特色工艺或材料等标准分类。根据PCB企业侧重订单面积市场的不同,PCB产品进一步细分为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其在交付期限、产品用途、产品型号、客户结构、生产工艺和定价策略存在较大差异。

由于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在研发、生产、管理和销售模式上均有较大差异,不同类型的PCB企业在客户、产品和生产方面各有特点,具体情况如下:

PCB样板需求主要来自客户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和试验等研发阶段,是PCB批量生产的前置环节,具备一定的专业特性,PCB在电子产品研制成功并定型后进入批量板生产阶段,因此研发阶段的样板订单呈现多品种、小批量、快交付的特征。PCB批量板根据订单面积大小可进一步分为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其中:小批量板主要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健康和汽车电子等专业用户终端需求,大批量板主要用于消费电子和部分汽车电子等普通用户终端需求。

(2)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全球PCB超过一半的产能集中在我国大陆地区。我国PCB行业市场化程度高,企业数量众多,尤其是批量板企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我国大陆地区PCB制造企业数量超过2,000家,多数为中低端批量板生产制造企业。在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等较为专业的生产领域,国内市场以兴森科技、强达电路等企业为代表的境内生产商为主,能够规模化地实现多品种、定制化的PCB生产。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年,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企业。2021-2023年度,公司连续三年被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评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百强企业,公司2021年作为“快板/样板”企业入选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评选的“特色产品主要企业”十大企业榜单。2023年度,公司样板收入为33,280.82万元,占公司PCB收入的比例为48.70%,公司为PCB行业内较为领先的样板企业。

3、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发展趋势

(1)终端电子产品多样化促进样板和小批量板占比逐步提升,国内现有样板和小批量板规模居前企业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样板和小批量板向国内转移的市场空间较大

根据Prismark、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的数据测算,样板和小批量板总体市场产值如下:

单位:亿元

注1:根据Prismark、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数据测算;

注2:人民币兑美元按照2023年平均汇率7.0467折算;

注3:根据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2023年内资百强PCB企业榜单数据测算,样板和小批量板业务为主的企业占全部内资百强PCB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52%。

根据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2023年内资百强PCB企业榜单数据测算,样板和小批量板业务为主的企业占全部内资PCB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52%,较2022年的9.50%增长了1.02个百分点,样板和小批量板业务占比有所增长。全球PCB市场产值中,样板和小批量板合计占比约为15-20%。随着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多样化、高端化发展趋势愈发明显,同时高多层板、HDI板等中高端PCB产品的产能逐步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国内样板和小批量板占总体PCB市场产值的比例将向全球PCB样板和小批量板占比靠拢。预计到2028年,全球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产值约为955.81-1,274.40亿元。

同时,国内现有样板和小批量板规模居前企业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样板和小批量板向国内转移的市场空间较大。由于在工业自动化、服务器、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新兴应用领域拥有的先发技术和规模优势,HDI板等中高端PCB产品目前的主要生产企业位于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等地区。近年来,具备一定规模的海外HDI板供应商,逐渐将资本投入载板、类载板等其他业务,总体来看,海外中高端PCB产能在高阶HDI板产线的资本投入很少。国内PCB厂商中高端PCB业务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国内中高端PCB企业数量较少、整体规模偏小,且主要侧重于大批量、低端产品的生产,极少数公司拥有高阶或任意互连的HDI板制造能力。

(2)研发投入推动样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PCB是电子信息产品的基础元器件,涉及下游行业众多。样板主要用于下游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的研发、中试和新产品开发等需求,在产品的研发阶段需要专业的PCB制造商协助生产样板,全行业的研发投入增长推动着样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2021年以来,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增长依然强劲。2023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3.33万亿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8.11%;研发经费支出投入强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国内生产总值)为2.64%,较2022年同比增长0.08个百分点。根据“十四五”规划,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的快速和持续增长,有利于PCB样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3)样板和小批量板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前景较好

PCB样板贯穿于电子信息产品研究与试验的各个阶段,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半导体和国防军工等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与之类似,小批量板下游主要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和汽车电子等企业级专业用户应用产业。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业务,报告期内样板和小批量板收入占比达80%,与之相对应的公司产品主要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工业控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健康和半导体测试等领域。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PCB产品应用领域的未来稳步增长奠定了需求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新股1,884.4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88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537.58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00%。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60,0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和1,884.4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3,102.39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781.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5,320.41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六)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

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强达电路”;申购代码为“301628”。

(四)网上发行对象

2024年10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网上发行数量为18,844,000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8,844,000股“强达电路”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4年10月2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年10月23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10月21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10月21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10月2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可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0月22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和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10月2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0月2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和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0月23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2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4年10月24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4年10月24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0月25日(T+4日)公告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情况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4年10月24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10月2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小华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一路3号福发工业园A-1栋厂房101-401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991981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3189773、0755-23189776

发行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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