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二)2024年10月17日会议以巡签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余德忠董事长、余其波、李军、贾伟东董事和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余德忠董事长主持。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兑付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规定,高管人员年度绩效工资依据董事会对该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447.49万元人民币,结合任职时间和考核规定兑现薪酬余额。
本次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余德忠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兑付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满足林州豫能100MW风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1.04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注册资本将从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4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17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满足林州豫能100MW风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1.04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注册资本将从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4亿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开元街道红旗渠大道西段21号安林运营管理处1106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互联网信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资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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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前后林州豫能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注册资本将从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4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仍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豫能新能源全资控股,公司对林州豫能间接持股比例仍为100%,对林州豫能并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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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资标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豫能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能够有效保障林州豫能100MW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豫能新能源全资控股,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