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4-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毕铁映为公司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毕铁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毕铁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31%。除前述持股情况外,毕铁映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毕铁映个人简历

毕铁映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资产财务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资产财务管理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铁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31%。除前述持股情况外,毕铁映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进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进军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王进军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48%,并担任天津智亨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辞任后,王进军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严格履行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由公司副总经理李明忠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由副总经理李明忠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王进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生产经营、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进军先生任董事、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