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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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4日和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首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5%,成交最高价为18.21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7.9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1.734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