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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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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以下分析中本期指的是2024年1-9月。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266.72%,主要系公司闲置资金理财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18.02%,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且进入旺季,应收客户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2.79%,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持仓盈利增加、股权激励费用增加,相应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4、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504.30%,主要系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63.50%,主要系公司原材料采购加大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69.86%,主要系公司利润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73.19%,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50.39%,主要系公司生猪养殖规模增长,委托养殖费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7.53%,主要系公司长期银行借款融资规模下降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减少131.90%,主要系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减少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72.94%,主要系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97%,主要系本期饲料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及公司业务进入旺季应收账款投放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4.51%,主要系公司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47%,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

1、报告期内实施情况

(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9,657,500份;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7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1,084,080份股票期权。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完成了上述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2)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2024年3月15日,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2024年4月19日,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为2024年4月19日,向符合条件的3,655名激励对象授予3,238.218万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5月9日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2、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员工持股计划

1、报告期内实施情况

(1)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94,582股可流通交易。截至本报告期末,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成交股票数量为594,400股,剩余持股数量600,182股,约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比例的0.04%。

(2)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确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4年9月7日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存续期内,截止本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无变化,将继续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有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2024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715,46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薛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少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薛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少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沈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呼图壁天康的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旭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顺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以及其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呼图壁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图壁天康”)采购原材料、提供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金额19,015.00万元,其中原材料采购交货预计2024年7,000.00万元、2025年12,000.00万元。

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呼图壁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呼图壁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锦华大道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营商环境服务中心511号

成立日期:2023年6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8,300万元

主营业务:饲料生产;饲料原材料(如棉籽蛋白等)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呼图壁天康经审计总资产为6,231.94万元、净资产为6,099.6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00.34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呼图壁天康的总资产为15,330.56万元、净资产为14,952.85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46.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呼图壁天康35%股权,新疆奎屯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持有呼图壁天康6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呼图壁天康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新疆奎屯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呼图壁天康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呼图壁天康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人呼图壁天康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预计签订合同金额19,015.00万元,其中原材料采购交货预计2024年7,000.00万元、2025年12,00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本次议案审议通过后与呼图壁天康签署相应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提供劳务服务等事项作出原则性约定,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和数量、提货时间与地点、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购销关联交易系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所产生,能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提高经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过程透明,具备公允性,结算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与呼图壁天康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记录;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以前已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受下游养殖行业影响,公司水产饲料经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所以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存在季节性波动,经营过程中会存在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委托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

3、投资方式:

拟投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决策权限,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现金管理的规范开展与运作。

(2)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2025年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保证金(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投资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和期权合约,以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种苗、动保及生猪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以该业务为依托,利用公司采购成本优势拓展原料及相关产品的贸易业务。

为规避经营相关原材料、成品、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在境外业务逐步扩大,进口采购、国际融资等国际交易日益频繁,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国货币波动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5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一)2025年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拟投资的期货、期权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菜粕、油脂、生猪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

2、拟交易金额: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预计2025年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2025年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品种: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25年进口采购、国际融资、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期货、期权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