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9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中合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镍业”)。
●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锌锗”)、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鑫矿业”)、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玛矿业”)为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4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银鑫矿业以西乌珠穆沁旗道伦达坝二道沟铜多金属矿采矿权为公司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中合镍业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溪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桂溪支行”)申请的本金为人民币9,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盛屯锌锗、银鑫矿业、埃玛矿业与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银鑫矿业就西乌珠穆沁旗道伦达坝二道沟铜多金属矿采矿权与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同意为公司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肆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盛屯锌锗、银鑫矿业、埃玛矿业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熊波
5、注册资本:312,266.92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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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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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成都农商行桂溪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中合镍业在成都农商行桂溪支行申请的本金为人民币(大写)玖仟万元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中合镍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9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合镍业
(1)公司名称:中合镍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8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七组二号
(4)法定代表人:胡晓雷
(5)注册资本:人民币23,88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中合镍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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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中合镍业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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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合镍业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683,546.1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27%,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3,127.17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659,893.6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57%,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