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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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4-04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4-04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7.84元/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85元/股调整至不超过7.8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15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

2、原定回购股份方案将在2024年10月26日前实施完成。修改后的回购方案由2024年10月26日延长至2025年4月26日前完成。 ●

3、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 内容不变。 ●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2024年10月 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和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5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5,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格为4.9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72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1,666,7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格为4.9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715,152.79元。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鉴于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7.84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2.15元/股(含),并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0月26日延长至2025年4月26日止。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15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3,500,844股至5,969,97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至0.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7.8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15元/股,同时将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0月26日延长至2025年4月26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导致已回购股票需要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要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