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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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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海路780弄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5日

至2024年1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绿海路780弄1号。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1-69695918

(三)传 真: 021-69691970

(四)邮箱:leibnize@126.com

(五)联 系 人:雷煊

(六)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绿海路780弄1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中标结果,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众华所进行了沟通,众华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中兴华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尚先生,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年来为赛福天(603028.SH)等多家公司签署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国有集团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秋月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年来为欧圣电气(301187.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并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1年,从事证券业务服务8年。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宝武镁业(002182)、世荣兆业(00201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事务所拟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的费用为6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与上年度一致。

中兴华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中标结果,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招标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中兴华所具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施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施俊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董事简历

施俊:男,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