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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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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4-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

本次因调整收益分配原则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4年10月22日起正式生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安排

在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补充完善“基金管理人可每双月进行评估,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评估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二、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步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