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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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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中平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53人,代表股份87,103,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2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6,98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3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1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7,583,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46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1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吴昂蔚女士、陈建宇先生、范明先生、黄益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吴中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2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503,46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9421%。

表决结果:当选。

1.02、《关于选举吴伟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4,07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4,0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182%。

表决结果:当选。

1.03、《关于选举吴昂蔚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4,07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4,0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182%。

表决结果:当选。

1.04、《关于选举陈建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3,07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3,07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050%。

表决结果:当选。

1.05、《关于选举范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3,07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3,07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050%。

表决结果:当选。

1.06、《关于选举黄益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3,07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3,0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050%。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严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3,1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3,1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063%。

表决结果:当选。

2.02、《关于选举楼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3,07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3,07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050%。

表决结果:当选。

2.03、《关于选举韩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3,06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3,06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049%。

表决结果:当选。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彭新明先生、卢双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吕响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3.01、《关于选举彭新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3,19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3,19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066%。

表决结果:当选。

3.02、《关于选举卢双双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013,06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493,06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8049%。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说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在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了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公司董事会拟即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吴中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吴中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吴中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吴伟平先生、陈正仁先生、黄益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范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林维莉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心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在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了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监事会拟即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彭新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彭新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选举彭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均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中平先生;

非独立董事: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吴昂蔚女士、陈建宇先生、范明先生、黄益红先生;

独立董事: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

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未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9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楼建伟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彭新明先生;

其他监事会成员:吕响萍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卢双双女士;

监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9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及《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吴中平先生;

副总经理:吴伟平先生、陈正仁先生、黄益红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范明先生;

审计部负责人:林维莉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陈心雨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范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及聘任林维莉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陈正仁先生、林维莉女士、陈心雨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董事会秘书范明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陈心雨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范明、陈心雨

联系电话:0579-86099583

传真:0579-86099583

邮箱:zkcydmb@dymagne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双萍女士、金永旦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双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988万股,金永旦女士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5.3万股。吴双萍女士、金永旦女士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马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舰先生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8万股。马舰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吴双萍女士、金永旦女士及马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陈正仁先生简历

陈正仁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3月至1989年12月在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人员;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技术人员;1995年7月至1999年10月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人员;1999年11月至2002年10月在东阳市横店中恒电声器材厂任技术人员;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东阳中恒任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公司任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正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妻吴双萍女士持有公司1,988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女士为其配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建宇先生为其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为其配偶之兄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昂蔚女士为其侄女,除除上述关系外,陈正仁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林维莉女士简历

林维莉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曾在浙江津乐电子有限公司、中国朗诗德电气有限公司、三信国际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5年5月-2022年6月担任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内控主管;2022年9月-2023年5月担任浙江多元纺织(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多元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3年6月至今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维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等相关规定。

3、陈心雨女士简历

陈心雨女士,199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24年9月起加入公司,任职于公司董秘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心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