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4-065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3日发出通知,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蔚、谢东钢、张江安、张弘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蔚、谢东钢、张江安、张弘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认为: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相关事项,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修改后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蒋蔚先生、谢东钢先生、张江安先生、张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怀书先生、岳云雷先生、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提名蒋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提名谢东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提名张江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提名张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提名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6提名岳云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7提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轴研科技投资实施风电齿轮箱轴承产能提升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轴研科技投资实施风电齿轮箱轴承产能提升项目的公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66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3日发出通知,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宋志明先生、景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后,将与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景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67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1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6日止。

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1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4-068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机精工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海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国机精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国机精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宜省,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国机精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海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和王宜省、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年审费用为12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上一年度年审费用为12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69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6日15:1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4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示例表如下: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议案1-2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5-7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并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1-2、4-6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靳晓明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国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70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每届任期三年。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蒋蔚先生、谢东钢先生、张江安先生、张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怀书先生、岳云雷先生、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怀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任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怀书先生、王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岳云雷先生目前正在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所有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 蒋蔚先生简历

蒋蔚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洛阳轴承研究所特种轴承开发部、军工办高级工程师、主任,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蒋蔚先生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80,000股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谢东钢先生简历

谢东钢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院长兼党委书记,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东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谢东钢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和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张江安先生简历

张江安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所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副所长,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江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张弘先生简历

张弘先生: 中国国籍,1962年生,机械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进出口子公司驻孟加拉国代表处代表、总代表,江苏华隆兴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国机集团第二派驻监事会主席,现任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国机重装成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弘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国机重装成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王怀书先生简历

王怀书先生:中国国籍, 1964年生,金融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辛店发电厂副总会计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副主任,济南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鲁能控股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北京普拓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执委。现任北京和平财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怀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岳云雷先生简历

岳云雷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咨询师。历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沈阳金博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现任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广东欧谱曼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岳云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王波先生简历

王波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工程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第二机床厂设计员、研究所一分所副所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北京第二机床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北一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北一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北京市机电产品标准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现任上海交大智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长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71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宋志明先生、景志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原监事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宋志明先生简历

宋志明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重型机械学院轧钢教研室教师,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师;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连铸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冶金工程事业部总经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科技处处长、科技发展部副部长、科研院所事业部总监、科技发展部部长;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派驻监事会主席、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四监督办公室主任、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宋志明先生为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景志东先生简历

景志东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审计法律事务部部长、审计与法律风控部总监。现任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景志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7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实施风电齿轮箱轴承产能提升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洛阳轴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拟投资3,878万元实施风电齿轮箱轴承产能提升项目(以下简称“产能提升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轴科技投资实施风电齿轮箱轴承产能提升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风电齿轮箱轴承产能提升项目

2.项目投资主体:洛阳轴研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用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科技工业园三西路一号。

4.项目建设内容:在原有设备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投资18台(条)设备,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新增年产7,000~7,589套风电齿轮箱轴承生产能力。

5.项目建设周期:1年

6.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3,878万元,轴研科技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风电核心零部件风电齿轮箱轴承国产化替代趋势,轴研科技自2023年国产化样品试制以来,已成功研制出8MW、10MW、25MW风电齿轮箱轴承,并实现国产化小批量生产及供货,为满足客户需求,拟对风电齿轮箱轴承进行产能提升。

产能提升项目顺应国产化替代进程及双碳战略,有利于巩固并提升现有风电齿轮箱轴承优势产品的市场地位。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目前对于风电齿轮箱轴承需求,行业内仍以进口为主,未来齿轮箱轴承的国产化趋势会越来越快,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可能。公司将通过设计降本、工艺降本、设备改造等方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