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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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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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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⑴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标点符号修改的修订未一一列示,下同。

⑵由于条款、章节的新增和删减,公司章程的条款序号、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及目录等相应调整,下同。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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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0月)及附件将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版本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4-07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2013年1月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主要行业: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806.15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累计:7,694.34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孙有航

①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有航,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2023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桂,于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自2023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

崔江涛,于200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自2021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上述人员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较上年度总体费用减少2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15万元)。本次收费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格,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4-07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4-07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领航科技大厦11层西侧北京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0日

至2024年11月11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11月10日15:00至2024年11月11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15:00至2024年11月1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影

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A2栋5层

邮编:150000

电话:(0451)51076682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