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069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 80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6日
至2024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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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十一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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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一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合规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 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真:022-23317185
联系人:孙迅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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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一067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张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相关审计工作,保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性,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商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提名委员会讨论,认为商鹏先生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对提名商鹏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商鹏先生简历
商鹏:男,1976年3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人力资源总监、总法律顾问、职工代表董事;天津市总工会第十八届委员会委员,副总裁、企业发展部部长,天津华厦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于2024年10月入职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商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商鹏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一068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公司现聘任的年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相关审计工作,保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性,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5)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以来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先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0年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4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9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1,551.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779.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10万元。
(8)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5家,主要行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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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收费总额67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967.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及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力、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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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审计费用共计17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00万元,较2023年费用有所下降。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由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并根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情况,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已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提议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