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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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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07%。其中,数字能源业务实现收入5.9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7.77%;数字维修业务(含汽车综合诊断产品、TPMS产品、ADAS产品等)实现收入21.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11%。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通科技”)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1人调整为229人,限制性股票数量976.96万股保持不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丹妮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83)。

4、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0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5)。

5、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1人调整为229人,限制性股票数量976.96万股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上述事项,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通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红京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1人调整为229人,限制性股票数量976.96万股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李红京先生、邓仁祥先生、农颖斌女士、银辉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三)《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1日,并同意以13.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9名激励对象授予976.96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李红京先生、邓仁祥先生、农颖斌女士、银辉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次授予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76.96?万股,约占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本总额45,187.8028万股的2.162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通科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0月21日为授予日,以13.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9名激励对象授予976.9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丹妮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83)。

4、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0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5)。

5、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1人调整为229人,限制性股票数量976.96万股保持不变。

除了上述事项,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1日,并同意以13.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9名激励对象授予976.96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1日,并同意以13.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9名激励对象授予976.9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10月21日

2、授予数量:976.96万股

3、授予人数:229人

4、授予价格:13.2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不包括道通科技独立董事、监事。

(三)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1日,授予价格为13.29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29名激励对象授予976.9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并运用该模型以2024年10月21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3.20元/股(2024年10月21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65%、15.91%(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相关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道通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二)道通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通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0,519,219.1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75,721.5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30,894,940.7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519,219.19元,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30,519,219.1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松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1人调整为229人,限制性股票数量976.96万股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三)《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1日并同意以13.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9名激励对象授予976.96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