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乐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乐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4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或“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推动企业提升审计质量,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高争民爆财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最终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中标价格为104万元/年,合同期限为1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尹巍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高争民爆财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最终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标价格为104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诚信状况良好,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及生效日期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4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3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11月5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高争民爆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
4. 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3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11月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3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列席会议,列席监事:万红路、王晓、王卿、次仁旺久、拉姆次仁,列席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高争民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推动企业提升审计质量,高争民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高争民爆财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最终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中标价格为104万元/年,合同期限为1年。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子扬先生辞去其担任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会计系人士诸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诸波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本次成功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度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5,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为了更好地维护西藏地区民爆市场,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保利”)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表决同意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总经理巴桑顿珠先生作为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1月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诸波,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管理会计、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数据资产、气候金融等。国家公派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访问学者,美国会计学会会员,获得四川省海外留学人才、四川省海外高层次人才称号,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2013 年10月-2015年9月,任职川渝中烟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大学,博士后;2015年12月至今,担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的讲师、副教授;2018年9月-2019年8月,担任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访问学者;2018年6月-2022年3月,担任西南交通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2022年4月至今,担任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
截至目前,诸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诸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诸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诸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4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10月21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万红路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高争民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推动企业提升审计质量,高争民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高争民爆财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最终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中标价格为104万元/年,合同期限为1年。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度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5,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为了更好地维护西藏地区民爆市场,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保利”)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经公司监事会研究表决同意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4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6,0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结合2024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雅化公司及雅化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同时为更好地维护西藏地区民爆市场,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关联方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保利”)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去年同类采购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57,497.72万元,同类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55,262.35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以及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总经理巴桑顿珠任西藏保利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增的与同一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超出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雅化公司将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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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岩
注册资本:115,256.252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雅化集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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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尚未披露,不能提供。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雅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公司与雅化集团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雅化集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川
注册资本:17,710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铜华村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1日
雅化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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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电镀及金属表面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加工,技术服务及咨询;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钢材、建筑材料销售,环保设备制造、安装;自有房屋租赁;装卸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公司董事长王川过去十二个月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与雅化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雅化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师天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甘丹曲果镇苏州路5号
成立日期:2020年01年09日
西藏保利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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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运输、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巴桑顿珠任西藏保利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与西藏保利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西藏保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向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西藏保利采购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向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销售电子雷管芯片、提供运输服务,向西藏保利提供运输服务。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通过集采平台公开招投标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向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运输费用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是合理的、必要的;一定程度上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认为: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与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西藏保利之间发生采购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销售产品及提供运输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