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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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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A股股票发行被动稀释、股份减持、股份捐赠等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8,576,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情况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虞仁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9,435,000股,绍兴韦豪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839,009股,虞小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4,8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虞仁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1,598,80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0.54%。(公司于2022年7月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本次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数量以相应时点的持股数列示,未考虑除权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虞仁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3,472,250股,绍兴韦豪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32,662股,虞小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2,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虞仁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8,576,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2%。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A股股票发行被动稀释、股份减持、股份捐赠等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从40.54%下降至33.62%。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四、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A股股票发行被动稀释、股份减持、股份捐赠等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处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合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行情择机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股票资产。授权期限为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等。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相关股票资产已处置完毕。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03.4708万人民币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赵国光

5、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00号904室

6、成立日期:2015年6月8日

7、主要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通信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上述技术及电子产品及设备、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除外)及辅助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

8、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又一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恒玄科技总资产为68.04亿元,归母净资产为62.26亿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5.31亿元,归母净利润1.48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恒玄科技总资产为65.51亿元,归母净资产为60.97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1.76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24亿元。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相关股票资产已处置完毕。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捐赠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的通知,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报批报建,基础设施工程及筹建学校所需要的各项人员、科研和教学资源,并资助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开展慈善公益活动,虞仁荣先生计划向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公司的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教育部和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关于普通本科高校和新型研究型大学设置的相关指标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正式建校时需提供足以支持学校建设及稳定发展的资产证明,东方理工基金会及虞仁荣教育基金会获赠的虞仁荣先生的股票捐赠是用来证明学校资产的重要构成,也是保障学校设立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金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捐赠事项进展情况

虞仁荣先生与东方理工基金会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仁荣先生计划向东方理工基金会捐赠部分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过户完毕。

三、捐赠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捐赠前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捐赠前后,东方理工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受赠方承诺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高度重视韦尔股份的发展及其股价的稳定,特别是韦尔股份中小股东的权益,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基金会获赠的韦尔股份的股票将与韦尔股份控股股东合并计算减持额度,并于减持前按照韦尔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票的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二)东方理工基金会获赠的虞仁荣先生的股票捐赠是用来证明学校资产的重要构成,也是保障学校设立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金保证。东方理工基金会将严格遵守其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