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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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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7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景津装备”)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景津装备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卉,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了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晨曦,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4月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审众环拟收取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公司2024年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 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1、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在确保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前提下,确定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以及其评分标准,并对本次选聘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2、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结合公司评估结果,并对其以前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后认为:中审众环在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9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厂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

至2024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4年10月31日9:30-11:30,13:00-17:0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君

电话:0534-2758995

邮箱:jjhbzqb@163.com

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邮编:253034

(二)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6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