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 投资金额: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航空”)投资建设“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78,460.2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0,000.00万元。
● 新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70,892股,发行价格121.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60.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060,706.0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254.1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2]B120号)进行验资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A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
注[1] :补充流动资金中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部分为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176,240.00万元,年净利润43,418.26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32%(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76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3年)。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截至2024年8月末,原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3,385.34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比例为38.1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6,614.66万元。
(二)变更的原因
原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中规划建设一条模锻液压机智能生产线,受近年来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该生产线需进口的核心设备的原材料、人工成本大幅上升,导致目前的采购价格大幅超出原计划,从而导致该生产线预期投资成本过高无法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同时,近年来风电、核电装备、航空航天、深海装备等领域市场对锻件的需求较大,且新增需求主要为大尺寸锻件,公司现有锻件生产线的产能和尺寸已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公司结合原项目预期投入、市场需求、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预期经济效益综合评估,决定将前次非公开募投项目中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新项目“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中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向“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总投资78,460.28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正常用于原项目的建设实施。原项目目前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主要设备正在陆续到货、安装、调试,预计于2024年底前正式投产。
变更后的原项目预计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为122,891.90万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34,646.83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2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72年(含建设期3年)。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三、新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确定达产年将形成年产各类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27,545吨的生产规模。本项目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主要包括高温合金、钛合金、不锈钢、铝合金等大型锻件,主要应用于深海装备、核电装备、风电装备和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详见下表:
■
(五)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78,460.28万元(含税价),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
(六)项目建设周期:2年
(七)收益测算情况:项目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为105,808.50万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17,329.87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67%(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零,投资回收期为7.33年(含建设期2年)。
上述数据的测算是基于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估算,不构成公司对未来盈利情况的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项目建设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可行性
(1)技术成熟可靠,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条件
项目技术成果来源于公司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超大规格轻合金精密成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航天轻合金环形构件研发中心等研发平台,并常年与中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北钢院、中科院金属所等研究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担了工信部工业强基工程、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无锡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科技及产业化项目10余项,科技研发能力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
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公司取得了丰富的开创性成果。针对大型高温合金环形锻件、大型钛合金环形锻件、大型铝合金锻件、大型风电用环锻件、大型筒形锻件、大型管板锻件等锻件材料及锻造工艺、热处理工艺特点,先后在环形锻件碾轧技术、净成形技术、组织性能调控技术和全过程数据模拟技术取得创新成果,突破了多项国内外技术难题。在本项目产品技术方面,从原材料成分的优控,到锻造成形、再到热处理改性,以及加工方法,形成了全工艺流程专有工艺核心技术,为本项目的开展奠定了成熟、良好的技术基础。
(2)具有优质稳定的客户源,市场基础成熟
公司始终坚持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不断拓宽产品链,拓展国内外市场,向航空航天、舰船、核电、能源等高端应用领域提供特种合金制品。公司是大型塔筒法兰、桩顶法兰的主要供应商和优质供应商,目前承接了SGRE、GE、Nordex、Enercon、金风、远景、明阳、上海电气、中船海装等国内外主流主机厂批量机型的风电塔筒法兰制造生产,并参与到主机厂新机型大兆瓦机型样机的生产研制中。此外,公司已进入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电集团、中船重工、中船集团、双良集团、森松工业、振华集团、中石化、无锡化工装备、中铁工业等国内各领域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的供应链体系,并已通过英国罗罗、日本三菱电机、德国西门子等国际高端装备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认证,与国内外众多大型优质客户形成了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本项目拥有稳定的客户来源。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有利于突破大型锻件制造关键技术,提升国际竞争力
大型锻件是国民经济建设、国防工业和现代科学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大型关键装备和装置必不可少的关键零部件,在海上风电、核电、水电、石油炼化、航空航天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大型筒体和超大超厚管板锻件等大型锻件作为设备中的关键零部件,需要在高温、高压、腐蚀环境中长期稳定工作,同时保证长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材料性能要求、锻件性能的整体均匀性、设备吨位、工人的技能水平,产品性能的稳定性、质保能力等提出较高要求。随着我国装备制造业的高速发展,对大型环锻件、筒体锻件等大型锻件装备和制造工艺技术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现有制造技术不能满足超大尺寸、超大重量锻件需求。
公司针对大型锻件材料及锻造工艺、热处理工艺特点,自主研发大型铸锭锭坯均匀化锻造技术、超厚管板心部压实技术、大直径管板制造技术、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整体轧制技术、特种合金锻件产品近净成形技术、大型锻件数值模拟技术、超大环件成形技术、大型异形碾环成形技术、正火全域均匀冷却技术等关键技术,突破了多项国内外行业技术难题,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大型锻件领域国际竞争力。
(2)有利于提升我国海上风电技术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大型塔筒法兰、桩顶法兰的主要供应商和优质供应商,承接了金风、远景、明阳、上海电气、中船海装、SGRE、GE、Nordex、Enercon等国内外主流主机厂批量机型的塔筒法兰的生产制造,并参与到主机厂新机型大兆瓦机型样机的生产研制。针对大型海上风电法兰,公司在超大环件成形技术、大型环件异形碾环成形技术、正火全域均匀冷却技术取得创新成果,突破了多项行业技术难题。本项目可为我国10MW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提供耐腐蚀性和质量稳定性极高的风电法兰,有利于提升给我国海上风电技术水平,促进海上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3)有利于提高我国核电装备自主化水平,推动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近年来,我国核电科技创新体系能力全面提升,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广东太平岭、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共4台核电机组,该四台机组均采用中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截至目前,我国在建核电机组26台,总装机容量3030万千瓦,在建数量和装机容量均保持世界第一。本项目生产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和稳压器等核电装备用大型钢锻件,采用先进的锻造工艺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满足核电领域极高的压力和温度要求,同时保证长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核电装备自主化水平,促进核技术应用,推动核电产业安全有序加快发展。
(4)满足深海特殊环境对装备的要求,有力支撑我国深海领域探索
当前,我国深海装备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深海装备技术的创新升级,本项目生产深海装备用大型钛合金锻件,密度低、耐海水腐蚀性能优异,可以解决深海装备普遍存在的浮力储备不足、长期水中使用时结构安全可靠性欠佳等问题,为我国深海探测、资源开采、海底作业等深海领域的探索提供了有力支撑。
(5)把握我国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机遇,扩大公司在航空航天用环形锻件领域的竞争优势
目前,随着公司产品在军用和民用飞机、航空发动机、运载火箭等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公司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任务逐年增加,现有生产条件和产能规模已无法完全满足航空航天等高端市场需求的增长以及公司不断发展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锻件的产能规模,大尺寸的锻件产品及更强的设备加工能力使公司在客户订单认证中获取先发优势,优先抢占市场,顺应未来大尺寸锻件发展的趋势,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航空航天精密环形锻件领域的整体竞争优势。
四、风险提示
“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若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均带来不利影响。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国内外市场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新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次新项目“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尚需办理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七、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023年0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0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年06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17号)。
3、2023年07月1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71号)。
4、2023年07月24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披露了《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5、2023年0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与多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与多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结合监管政策规定、业务发展需求和资金需求等因素,视情况决定是否再行启动再融资事宜。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与多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取得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上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12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7,9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转让大额存单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近日公司卖出24,000万元存单产品,公司收回本金24,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2,545,833.38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5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转让大额存单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0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近日公司卖出2,000万元存单产品,公司收回本金2,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80,166.67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管理额度为86,1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6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6日
至2024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0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11月6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派克新材研发大楼。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510-8558525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170,8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60.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60,706.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2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2年9月27日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20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中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向“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总投资78,460.28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正常用于原项目的建设实施。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一)等额置换的原因
1、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到购买海外设备的费用,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先通过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此外,涉及海关、税务等相关税费支出仅能使用公司与海关、税务等系统绑定的扣款账户统一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无法作为扣款账户,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二)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部门或采购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签订相关合同,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的付款手续。
(2)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手续。
(3)公司逐月汇总统计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明细台账,经内部审批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账户。公司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信用证保证金部分在实际支付后进行置换,信用证到期兑付后置换剩余款项;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在实际支付后进行置换;以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在外币支付后进行置换。
(4)公司应逐月汇总统计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具体情况,并报保荐人。
(5)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相关检查和问询。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部门或采购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签订相关合同,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的付款手续。
(2)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财务部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在每次付款时需附承兑汇票的扫描件并在《付款申请单》上标注该票据号码,并根据该《付款申请单》在发生业务的时间定期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户划转等额资金。
(3)公司应逐月汇总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具体情况,并报保荐人。
(4)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相关检查和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保荐人意见: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近日,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玉丰先生关于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报告,是玉丰先生因公司业务发展与治理结构完善的需要,辞去其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是玉丰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时,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刘波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溪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溪寻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558525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30号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刘波先生简历
刘波,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6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刘波先生于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派克有限行政部部长;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刘波先生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溪寻先生简历
赵溪寻,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7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保荐代表人等从业资格。2011年10月至2017年5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企业并购交易咨询部经理,2017年5月至2024年8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2024年9月加入派克新材。
截至目前,赵溪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现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刘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提名赵溪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