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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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2024-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5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2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养民先生递交的辞呈。因职务调整,李养民先生向公司请辞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主席和委员、总经理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养民先生的辞呈已送达公司董事会并生效。

李养民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没有与其辞任有关的事宜需通知公司股东。

李养民先生自任职以来,勤勉履职尽责,在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公司董事会对李养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5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9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延期的情况说明

因会议统筹安排等原因,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本公司决定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 年11月8日13点30分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54.26%股份的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即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刘铁祥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6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将新增《关于选举刘铁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 2024年10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延期和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

至2024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3)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4次例会决议公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8月30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10月8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6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总经理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2、特别决议议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3:参会交通路线图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备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备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备注5):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备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同意”“反对”或“弃权”)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4.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5.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6.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__________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13点30分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举行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填写好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附件3:参会交通路线图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

地铁路线:

可乘坐地铁10号线至虹桥1号航站楼站下车,途经空港一路,通过地下人行通道穿过虹桥路,从空港三路进入会场,步行约10分钟抵达。

行车距离:

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到会场,驾车距离7公里;从人民广场到会场,驾车距离15公里。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5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6次普通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铁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铁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决定将选举刘铁祥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刘铁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刘铁祥先生简历

刘铁祥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东航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刘先生于1983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国航飞行技术管理部总经理,飞行总队总队长、党委副书记,总飞行师,副总运行执行官等职。2014年8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国航副总裁、党委常委,2015年4月至2020年3月兼任中国国航总运行执行官,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兼任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4年9月任中国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20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2024年9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24年10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刘先生毕业于空军第一航空学校飞行专业和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拥有正高级飞行员职称。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5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6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航”)第十届董事会第6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铁祥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铁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决定将选举刘铁祥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