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将以前年度个税手续费返还调整到经常性损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01 公司前十大股东含“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该回购账户持股数量为1,605,872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续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4-034、2024-035)。
(2)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2024年8月1日,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1,605,872股后的余额91,609,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0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99,709,710.62元(含税)。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8月8日,权益分派于2024年8月8日实施完毕。
(3)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2024年8月1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05,872股后的股本总数91,609,95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2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00,038,075.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9月6日,公司发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13日,权益分派于2024年9月13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38、2024-042、2024-046、2024-047)。
(4)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44)。
(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淳安甘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严斌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文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严斌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文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依婷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提名周国新先生、谢义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之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与会监事对本议案的两项子议案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审议通过《提名周国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提名谢义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8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严斌生先生主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提名严斌生先生、严海雁先生、严剑先生、涂文莉女士、万厚雄先生、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之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六项子议案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审议通过《提名严斌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提名严海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提名严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提名涂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提名万厚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提名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提名刘江山先生、汤正梅女士、张锦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汤正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之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三项子议案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2.1审议通过《提名刘江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提名汤正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提名张锦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部分内部制度:
■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0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严斌生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财务总监、董事涂文莉女士,独立董事汤正梅女士。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iMd1T7oaK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甘源食品证券部
电话:0799-7175598
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锦胜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锦胜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8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汤正梅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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