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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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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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二)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 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 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三)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邮件以2024 年10月31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四)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31日09:00-15:00
(五)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40楼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伟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40楼润本股份证券部
电话:020-38398399
Email:security@runben.com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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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41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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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量包括自产、采购、委托加工数量。产量、销量为最小销售单位,包括支、瓶、盒、包等。
二、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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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平均售价单位为元/支、瓶、盒、包等。
精油产品系列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售价同比上升原因:主要系单价较高的精油贴同比销量增长,收入占比上升。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料有包材与基材、表面活性剂、功能性辅料、精油、农药原药、溶剂、油脂类原料和其他。
1、包材与基材
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单价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上涨0.13元/个(不含税)。
2、表面活性剂
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单价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上涨0.92元/公斤(不含税),涨幅6.75%。
3、功能性辅料
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单价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上涨38.30元/公斤(不含税),涨幅17.04%。平均单价较高的主要原因2024年第三季度采购蛋黄油系列产品需要的单价较高的原材料,而2023年同期未采购该原材料。
4、精油
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单价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上涨352.27元/公斤(不含税),涨幅70.51%,平均单价较高的原因是2024年第三季度采购单价较高的茶树、蓝胶尤加利等原材料,而2023年同期未采购该类精油。
5、农药原药
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单价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基本无变化。
6、溶剂
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单价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基本无变化。
7、油脂类原料
2024年第三季度平均单价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上涨18.48元/公斤(不含税),涨幅38.65%,平均单价较高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三季度采购蛋黄油系列产品需要的单价较高的原材料,而2023年同期未采购该原材料。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润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 6,850.8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2,05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2%(低于30%)。
●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1号),公司于2023年9月27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69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4,792,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63,748.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1,228,451.69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0,69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10,538,451.69 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0Z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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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6,850.8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800.85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2,0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情形。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 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