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2023年中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5日和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和《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现将“6.4.10.2.3 销售服务费”的内容更正如下:
一、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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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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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更正事项以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更正对本基金份额净值等数据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由此给投资人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