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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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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3,231,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539%。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周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4年3月29日,公司启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最终向包括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荆集团”)在内的2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556,832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2024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391,238,834股增至499,795,666股。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公司控股股东中荆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20名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股票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出具的承诺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20名发行对象均已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的其他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周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3,231,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53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0名,共涉及89个证券账户;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注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 20 名股东名称/姓名、股东人数及股份数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公司股本结构实际最终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