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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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64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昊副董事长。

因工作安排原因,董事长刘健先生不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黄昊副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76位,代表股份数15,739,458,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57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75位,代表股份数15,625,180,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010%;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位,代表股份数114,278,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4%。

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计1,472位,代表股份数2,795,456,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位,代表股份数12,734,726,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57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470位,代表股份数3,004,732,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98%。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位,出席7位,刘健董事长、张宜刚董事、朱志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位,出席5位;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

1.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A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夏军、孙亚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员资格、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65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10月2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推举董事黄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其中刘健董事、朱志龙董事、邵亚楼董事(视频电话)、徐一心董事、杨小雯独立董事(视频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赵磊独立董事(视频电话)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健董事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黄昊董事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自2024年10月22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健

委员:黄昊、武常岐、张英、邵亚楼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武常岐

委员:刘健、陈汉文、赵磊、张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汉文

委员:朱志龙、杨小雯、赵磊、邵亚楼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英

委员:黄昊、杨小雯、赵磊、邵亚楼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66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10月22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全体监事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推举监事方荣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其中陈燕监事(视频电话)、邹治军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方荣义监事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4年10月22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方荣义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第六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监事会财务监督检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邹治军

委员:陈燕、李艳

监事会履职监督检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艳

委员:陈燕、姚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