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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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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利润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0,188,624.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肖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纯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振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肖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纯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振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3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项议案时,须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海晶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邮编:200333

传真:021-52708824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企业(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企业(本人),其后果由本企业(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2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1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尤德芹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0,188,624.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0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380.4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325.31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161,206.36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3,526.89万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3,526.89万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拟实施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0,188,624.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