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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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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0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2024年10月23日

3、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36人

4、首次授予数量:528.93万股

5、首次授予价格:4.34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9月20日

2、授予数量:528.93万股

3、授予价格:4.34元/股

4、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6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或预留部分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20%。

7、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4 年度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4 年度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S/A/B,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D,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0人调减为139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9人调减为136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1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215Z003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4年10月9日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对象认购股份的资金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4年10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136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22,955,562.00元(大写:贰仟贰佰玖拾伍万伍仟伍佰陆拾贰圆整),各激励对象全部以货币缴纳。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0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0月23日。

六、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参与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28.93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