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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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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12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70人,代表股份1,070,571,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04%。

(1)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1,014,599,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5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2,467人,代表股份55,971,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467人,代表股份55,971,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5%。

3.部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授权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1,053,484,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40%;反对13,727,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3,359,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8%。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5,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726%;反对13,727,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50%;弃权3,359,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24%。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1,065,815,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8%;反对3,117,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2%;弃权1,638,2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16,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036%;反对3,117,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95%;弃权1,638,2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9%。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1,060,46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3%;反对7,415,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7%;弃权2,687,2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68,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502%;反对7,415,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86%;弃权2,687,2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12%。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曾祥娜、赵婉宇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曾祥娜、赵婉宇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12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10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2023年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2,797,325股。同时,公司2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46,000股。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3,643,3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该部分股票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3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23,643,325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323,721,890元减少为4,300,078,565元。公司股票的每股收益将有所增加,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均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和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2月7日,工作日9:00-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

邮编:100194

联系人:鲁永婷 电话:010-82478108

邮箱:luyongting@dbn.com.cn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