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5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减持主体”)。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相关股东合计持有公司9,96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相关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2,363,9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
2、截至2024年10月21日,相关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减持股东告知,减持区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叶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成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60,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10%;高级管理人员王永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4%;高级管理人员宗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2,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6%;监事陈玲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戴锁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83%。
前述减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不存在违规情况。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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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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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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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