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91、2024-095。
(二)调整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为持续强化公司投资经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结合实际投资建设情况,公司董事会调整了2024年度投资计划,原投资计划的金额为25,267.34万元(包括宝山矿业8,512万元,金和矿业3,095.5万元),调整后2024年度公司计划投资总额22,105.21万元,较原投资计划总额减少3,162.13万元,调整比例为12.51%。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87。
(三)公司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
1、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矿业”)于近日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藏01民终1034号:(1)撤销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2023)藏0127民初172号民事判决;(2)西藏墨竹工卡元泽选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偿还技改垫资款1810.412259万元;(3)驳回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4)驳回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94。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和矿业于近日收到了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藏0127民初104号:驳回原告西藏昊昶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79,062.1元,依法减半收取89,531.05元,诉中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西藏昊昶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已交)。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96。
(四)公司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
公司子公司金和矿业于报告期内取得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400002009093220037811),矿山名称: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帮浦矿区东段铅锌矿,生产规模:10.00万吨/年,矿区面积:6.5531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24年9月6日至2034年9月6日。铅锌矿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金和矿业采矿权证获批,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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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光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秋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光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秋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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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099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光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内容:《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100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1:0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吕英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101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与上海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1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2929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吴文涛;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MX2G;
7.成立日期:2016-08-02;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9.股权结构: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75%,江铜南方(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
10.关联关系:江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江铜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以上融资租赁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拟签订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2.融资总额: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3年;
5.融资成本:不超过5%;
6.租金支付方式:等额本金按季度还本付息,每季度支付一次,共12期(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所有权: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公司拥有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公司作为承租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形下,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