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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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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赵国昂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且变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数为87,533.29万元,较年初数55,542.70万元增加57.60%,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工程结算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为14,154.52万元,较年初数3,077.43万元增加359.95%,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存货期末数为952.12万元,较年初数87.65万元增加986.2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工程项目库存商品增加。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4,133.18万元,较年初数0.00万元增加4,13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存。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为6,648.99万元,较年初数0.00万元增加6,648.9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影响。

6.在建工程期末数为94.48万元,较年初数7,348.64万元减少98.71%,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影响。

7.使用权资产期末数为2,600.35万元,较年初数4,120.69万元减少36.90%,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的影响。

8.无形资产期末数为4,537.24万元,较年初数6,981.54万元减少35.01%,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影响。

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为589.33万元,较年初数335.35万元增加75.7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新增外购软件使用费的影响。

10.应付票据期末数为776.10万元,较年初数186.25万元增加316.70%,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开具承兑汇票增加的影响。

11.应交税费期末数为4,352.25万元,较年初数7,844.55万元减少44.25%,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影响。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1,416.71万元,较年初数2,361.68减少40.01%,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支付办公楼租金的影响。

13.财务费用本期数为-4,632.10万元,较上年同期数-2,918.97万元减少58.69%,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往来款利息收入的增加。

14.其他收益本期数为1,067.01万元,较上年同期数627.07万元增加70.16%,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政府补助收益增加。

15.投资收益本期数为198.40万元,较上年同期数-631.12万元增加131.4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远期结汇的影响。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为-78.27万元,较上年同期数550.17万元减少114.23%,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证券投资价格变动的影响。

1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为-2,446.38万元,较上年同期数1,190.73万元增加305.4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回长账龄的应收款项。

1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为-460.92万元,较上年同期数1,148.72万元增加140.1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回长账龄的合同资产。

19.所得税费用本期数为2,168.66万元,较上年同期数3,403.27万元减少36.28%,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收到所得税退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6,315.16万元,较上年同期数8,590.27万元减少173.52%,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受到市场环境影响,现金回笼有所放缓。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7,715.74万元,较上年同期数31,903.39万元减少124.1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的影响,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无此事项。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调整自建办公楼方案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调整自建办公楼方案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武汉公司”)自建办公楼方案由分两期实施建设调整为一次性实施建设并引入关联方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武汉公司”)共同投资建设,保利武汉公司通过对项目实施主体海诚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方式获取项目公司股权,实现双方对项目的合作开发。该事项于2024年6月12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2024年第三季度末,项目实施主体海诚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700万元,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中国海诚武汉公司和保利武汉公司分别持有海诚武汉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海诚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已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清偿了中国海诚武汉公司为建设该项目向其提供的相关建设资金,根据合作协议,公司不再具有控制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8日、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调整自建办公楼方案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调整自建办公楼方案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2024年1-9月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国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国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5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法治建设工作涉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因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其中,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门设置调整涉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因部门设置调整,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8.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9.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孙波女士,江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季立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10.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季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江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保利财务,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同时,保利财务向公司(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期限三年。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杜道友先生、金山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了该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杜道友先生、金山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杜道友先生、金山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了该议案。

1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1.战略委员会委员简历:

孙波女士: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江英女士:1976年6月出生,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成员,金融风险管理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现任上海清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05.SZ)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

季立刚先生:季立刚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碳索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834678.新三板)独立董事,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300837.SZ)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5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4: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5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

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保利财务,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同时,保利财务向公司(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期限三年。

保利财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杜道友先生、金山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了该事项。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8层

法定代表人:徐颖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金融许可证号:L0090H2110000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年末,保利财务总资产8,755,810.86万元,净资产564,681.86万元,2023年度完成营业收入200,137.97万元,实现净利润61,614.70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4年6月30日,保利财务总资产6,796,665.85万元,净资产593,848.23万元,2024年1-6月份完成营业收入86,829.28万元,实现净利润29,166.3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保利财务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

保利财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章节的规定,保利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保利财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于2022年12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终止,双方均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2.保利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保利财务,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保利财务承诺,公司在保利财务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平均利率。

3.保利财务为公司提供信贷服务,协议期间,保利财务拟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情况及综合授信评级,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保利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保利财务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保利财务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5.保利财务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保利财务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公司的所有全资子公司均可通过书面方式同意加入本协议,完整享有本协议赋予公司的各项权利,并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公司各项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保利财务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利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平均利率,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及下属企业在保利财务存款余额合计79,616.54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存款日均余额79,549.56万元,未开展贷款业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与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保利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平均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中国海诚本次拟与保利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5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86,1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1B048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进行现金管理的原因

公司目前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需要逐步进行投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根据该决议,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0月2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已全部到期并赎回。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拟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事前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中国海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5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订单数据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及重大合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26个。

二、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112个,金额人民币约66.31亿元;2024年第三季度已中标未签约项目5个,金额人民币3.2亿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35美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继续处于停工状态。

2.2019年12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公司与科特迪瓦咖啡可可产业管理稳定与发展委员会签订了《科特迪瓦阿比让一座可可加工厂和一座可可豆仓库建设项目EPC合同》,合同总金额1.9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4.80亿元(按合同签订时汇率折算),工作范围包括:基础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车。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在推进中。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