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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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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公告(2024-42)》。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曹茜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任曹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曹茜女士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罗静涛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罗静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将第1项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4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简 历

曹茜,女,汉族,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合规师,具有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2006年1月至2013年3月,就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年3月至2015年8月,就职深圳市方益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就职深圳市杰森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今就职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曹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5290352

办公传真:0755-25290932

办公邮箱:caoq@yt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1812室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议案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盐高速公司”)拟将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由原29.2亿元调整为43.51亿元,自有资金比例30%,由惠盐高速公司股东按股比注资;公司新增注资不超过2.95亿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决议。该事项还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投资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地面层改扩建工程起点桩号K32+174,终点桩号K52+500,路线总长20.326km,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2021年1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出具《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609号),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概算总金额调整为156.56亿元(含原规划地面层及新增立体层建设)。2022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定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收费期限为25年,自2022年2月12日起至2047年2月11日止。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内容时序优化调整的安排,现阶段实施本项目地面层概算金额经专家审定为43.51亿元,现阶段项目总投资额由29.2亿元调整为43.51亿元。本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系对原有项目的优化,未改变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地点。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影响

本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东西向交通中轴线的重要连接通道,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长深高速(G25)、沈海高速(G15)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对提升国家公路大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联系,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现状,也有利于满足未来交通量发展需求。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对公司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本次投资不会造成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会形成新的对外担保。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在本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中,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因素:

1.收费公路的营运表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周边路网变化、宏观经济环境、收费政策等,导致未来车流量及收益低于预期可能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加快项目工程建设,提升疏堵保畅能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二是完善服务区等交通配套设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畅通优质服务。

2.项目视交通流量变化调整建设时序,导致存在项目总工期可能延长的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惠盐高速公司工程管理水平和质量,提升本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管控,加快地面层工程建设进度,同时提升精益管理水平,节约运营成本。

五、本次投资事项履行的程序

1.本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本事项已经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3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仅一项提案,不设置总提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编号2024-42公告及会议材料。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24年11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812。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茜

电话:(0755)25290352 传真:(0755)25290932

邮箱:caoq@ytport.com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812(邮编:518081)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88”,投票简称为“盐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